第三十一章,乐土之主,生命交易-《终焉神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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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硕鼠硕鼠,无食我黍!三岁贯女,莫我肯顾。逝将去女,适彼乐土。乐土乐土,爰得我所。——《国风·魏风·硕鼠》”——导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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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大概是很久以前发生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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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秋哥,你这一脸生无可恋的,又咋了?是又被编辑骂了?”趴在棕黄色沙发上的德里奇,捧着咖啡色笔记本电脑站起身道。

    被称作秋哥的,是德里奇同租的室友,林夕秋。

    两人都是毕业没多久的打工仔,也都有个共同的爱好——写小说......

    虽然两人名气都不大就是了。

    “没。”走进屋子的林夕秋反手带上房门,摸了摸鼻子往椅子上一摊,一脸恍惚地问道:“你说,写小说,真的有出路吗?”

    “......?”德里奇把笔记本电脑一合,随手放在茶几上,试探着问道:“被谁打击到了?”

    “被大舅子怼了。”

    “害,我以为啥事呢,就这?”德里奇重新趴回沙发,“怼了就怼了呗,还能拆散你俩呢?”

    “他是一家跨国集团的创始人兼最大股东......”

    “那又怎样?他还能决定你俩的婚姻吗?”德里奇无所谓的口胡道。

    “我们现在投稿的白点阅读网,就是他集团旗下的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德里奇嘴角微微抽搐:“那......试试抱大腿?”

    林夕秋叹了口气:“他说他最看不起写小说的了......还说让我到他公司上班或者给我一笔钱让我放弃写作......你知道的,白夜她就是喜欢我在写作上的坚持,才不管我是否家境富裕而和我在一起的。所以,这相当于在羞辱我......哦,这么说好像过了,但基本上就是让我离开白夜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德里奇盯着他看了一会儿,无语道:“林夕秋啊林夕秋,你好歹写了九年文了,这点套路都看不明白吗?这明显是白夜她哥在考验你啊!”

    “呃,是吗?”林夕秋皱着眉头想了会儿,“我感觉他在听到我是个写小说的之后,那厌恶或者说震怒的神色不像是装出来的......”

    “你好歹也二十五岁了,”德里奇支起身子道:“你见过这么诡异的职业歧视吗?”

    “......好像也是。”

    于是气氛陷入了沉默当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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