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 暮色(1)-《晚晚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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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港城棠街,    兰黛。

    一头黄卷毛的男人从嗓子里憋出一声闷吼,光可鉴人的玻璃墙上立马绽开了一朵鲜艳诡谲的血烟花。

    暴喝与拳脚,    劈头盖脸地砸在他身上,经了一番折腾,    他最终被扔到五光十色交相辉映的地板上,    苟延残喘。

    就在这一刻,包厢外舞池里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推了到最高.潮,    将他喉咙深处破碎的呻.吟吞咽得无声无息。

    黄毛人长得挺结实,刚在外面走廊里抓人就花了一番功夫。阿阚打他打得自己也浑身酸痛,    活动了下关节,转脸问坐在沙发上的男人:

    “老板,怎么办?做了他吗?”

    沙发里的男人阖着眸假寐,没作声。

    他穿了件质地精良的鸦黑色衬衫,    黑长裤,    与同样通体黑色的皮质沙发几乎融为一体。

    若不是阿阚喊他一声,极易让人忽视那里还坐着个人。

    他衬衫扣子解到第三颗,露出下颌与脖颈漂亮流畅的线条,让他看起来有几分病态的干净。

    他自始至终都是一副无波无澜的表情。

    就像是个毫无干系的局外人,    旁观了阿阚他们对这个来这里卖冰的黄卷毛长达十几分钟的殴打。

    阿阚让人把黄毛拖到他脚下,人挣扎的厉害,嘴里骂了几句脏话。

    男人撩起眼皮,    轻轻攒了下眉心,看着阿阚,问:“哪儿抓的?”

    “包厢走廊,    他卖了半条货,被我们抓个正着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他慢条斯理地将左臂的袖扣解开,袖子随意地堆叠上去,挽到肘弯处,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。

    他手臂内侧有一道鲜红的伤口。

    明显是新伤,刀口又长又深,差点儿要把他半条胳膊给砍断似的。

    触目惊心。

    经此一折腾,已经凝固得差不多的血珠子,又源源不断地从伤口渗出来。

    他面不改色地将袖子叠好,手上还沾着自个儿的血,就着蹲下身,拍打了两下黄毛也满是血的脸。

    “我操……你——”

    黄毛刚咧着嘴骂了声,脸登时被男人用皮鞋死死地踩住。他像被捆住的螃蟹一样扑腾着:“我、我杀了你……”

    男人颇有些惺惺相惜地笑了声:“疼吗,小黄毛?”

    “……操。”

    “你疼,我也疼呢。”他扬起下巴,点了点角落里另一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男人,似笑非笑地道,“跟你一起的那个小王八蛋给了我一刀,差点儿把我胳膊剁下来,你看,他都快被打死了,但是啊,我这里可不能出人命的,知道吗?”

    黄毛嘴里含糊不清地还在骂,一句比一句难听。

    男人丝毫不恼,继续说:“你跟他是那么好的兄弟,是不是该替他多挨两刀?”

    阿阚是个暴脾气,闻言过来,一手揪住黄毛,就又要喊人动手。

    “等一下,”男人唇一抿,突然扯出个意味不明的笑容,在黄毛的尖叫声中主动叫了停,皱着眉,煞有介事地说,“阿阚,我平时怎么教你的?一点儿都不斯文。”

    阿阚只得悻悻松了手。

    斯文?

    他踩着黄毛脸的时候,斯文去哪里了?

    男人的脚还踩着黄毛,一手随意地搭在膝上,倾身过去,轻飘飘地问:“还想挨揍吗?”

    黄毛刚尝过一顿毒打,那群打他的人都喊这个男人“老板”,想必今晚就是他让人下的手。他骂也骂过了,显然无用,生怕男人再吩咐一句他就没了活口,登时折下气来:“……不、不想了。”

    男人唇畔勾着一抹笑,一双黢黑漂亮的眼眸深处,笑意却不染丝毫,“不想挨揍的话,一开始就告诉我不就行了吗?你说你不想挨揍,乖乖就范,何必费这么一番周折。”

    黄毛死死地咬着牙,嘶喊:“是你的人抓了我,先动手——”

    “操,”阿阚接言骂道,“打你就打你,还要征求你意见?你当你是个什么东西?以后少他妈在这里拿着你那破玩意儿卖,下次让老子见到先废你一只手——”

    阿阚只顾着自己发脾气,这才意识到刚才有人诽他不斯文,他恨恨地向黄毛挥了挥拳头,最后说:“死黄毛,兰黛换老板了!你他妈记好了!以后小心点,知道了吗?!”

    黄毛吞了下口水。

    他听说过,前些日子兰黛换了个“新老板”,他今天也只是想碰碰运气罢了,谁知这么不走运。

    这会儿确定了这位就是“新老板”本人,结合最近七七八八的传闻,他才有了切实的惧意。

    听说这个男人以前在云缅那边跟着一个大哥混,后来想一家独大,杀了自家老大和老大亲儿子黑吃黑。

    是林先生主动出马,收了那边的生意,于是他就来到了港城,两年的时间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,道上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。

    加之大概一年前,警察捣毁了市内一个毒窝,他一人劫下林先生的长子林槐突出重围,酣战之间还替林槐挡了一枪,自此他和林槐就有了过命的交情,两人契为异姓金兰,亲同手足。

    林先生现今将棠街这一片都交给了他打理,除开这家“兰黛”之外,还有港城一家最大的地下拳场,可谓十分器重他。

    有人说,他在林先生那里,几乎已经可以和林槐平起平坐了。

    男人就此接过阿阚的话,问了声:“记住了吗?”

    黄毛终于放弃挣扎,脑袋蹭了蹭他鞋底,在点头。

    “听话啊。”男人松了脚,拿过手边的绷带,有一下没一下地在受伤的手臂上缠绕。

    缠到一半,他突然想起了什么,侧头问,“你是谁的人?”

    阿阚主动答:“金三的,之前也跟着褚秦混过。”

    男人眯了眯眼,漫不经心地“哦”了声:“拖出去,做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黄毛人还未从地上爬起,脸登时吓白了。

    男人看他眼泪都吓出来了,血泪交杂的脸拧成了团破抹布似的,笑着:“怕了吗”

    怎么能不怕?

    “怕。”黄毛僵着脖子点了下头。

    “你回去替我给金三和褚秦都捎个话吧,”男人一副改了主意的口气,笑着看着黄毛说,“就跟他们说,这个地方归我了,要是非要跟我抢生意做——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了……”黄毛命悬一线的余悸未了,脸还白着,没等男人说完,一个劲儿点头,“大哥……老、老板……我我我知道了……你……你别杀我。”

    “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,或是他的人来兰黛,记住了?”

    “……记、记住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没跟金三见过面,别忘了告诉他,我姓沈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抬眸,笑意斐然:“沈知昼。”

    简单处理了下伤口,沈知昼又随手敲了根烟。

    阿阚有眼色地过来为他点上。

    “嘶——”

    他咬着烟蒂,垂下眼,自顾自地包扎着,伤口还是有些疼。

    深邃的眉眼在腾腾烟雾下,藏得明晦不定。

    阿阚想帮他,被他躲开,“不用。”

    “哥,去医院吗?”

    “死不了。”

    阿阚默了会儿,凑过来,大着胆子问:“昼哥,今天去见林先生了么?”

    阿阚跟在他身边六七年有余,回港城后,明面上跟众人一样喊他老板,私下里,便还像从前那样称呼他。

    不知是不是伤口痛了,沈知昼闷哼了声,一点猩红色在他唇畔抖了几下,忍了忍,淡声说:“没见到。”

    “又没见到啊?”阿阚吸了口气,有些失望,“那槐哥呢?”

    沈知昼吐了个烟圈儿,怅然地笑了:“不就只有林槐?”

    “嗯,也是。就只能见到林槐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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