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藿 香-《爱你,是我做过最好的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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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只得讪讪地笑,暗暗嘀咕,除了有时候这个医生喜欢教育人之外,别的还是挺好的。

    回到家里,她立刻拿药出来,发现药包还是温热的,直接倒在碗里,闻上去微微有些辛辣的味道,但是很香,她以为这次药还是和上次一样甜,便没有心理准备,喝了一口,立刻想吐出来——真的非常苦。

    她只好强忍着恶心,一口气喝下去,用白开水漱了几遍口,才缓过来,这一次唇齿间是隐隐的辣味,一定是藿香和生姜的味道,但是辣得又很醇厚,让人回味无穷。

    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,发烧出不了的汗,被这服中药一下子催了出来,不一会儿,额头上便开始冒汗,她立刻明白了这是退烧的前兆。她有些欣喜,便爬上床,焐着厚厚的被子,倒头就睡。

    她一觉睡到夜深,半夜时候出了一身汗,再一摸额头,温度如常,她心里高兴,嘀咕了一声“中药真管用,医生好厉害”,然后翻个身,接着睡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起来时,她拉开那层层厚重的窗帘,温暖柔和的阳光一下子就流泻了一室,窗外的小区景色尽收眼底,绿意盎然,深秋的萧索之气全无。

    神清气爽,只是睡衣上都是汗,她便去洗澡,洗到一半的时候,手机铃声大作,她不去理会,过了好一会儿,又响了几遍。

    穿好衣服出来,发现是许向雅打过来的,她笑笑,没去理睬,从冰箱里拿出果汁和鸡蛋,烤了几片吐司,就着暖暖的阳光,开始吃早餐。

    手机又响了,她迟迟地接起来,然后那边就传来许向雅怨念的声音:“稀饭,你说严恒到底要吃什么呀?我都愁死了,早餐只动了两下,宴席上也是,问遍了所有的人没有主意,我只好来找你了。”

    她一愣,叼着的面包掉了下来。许向雅还在那头不平:“要不我就买点狗粮去算了,人类的食物不喜欢,那只能吃狗粮猫粮了呗。”

    戴恒极其挑食,沈惜凡是知道的,她问:“你今天早上都准备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煎蛋,全麦面包,牛奶,火腿和果酱。”

    她叹气:“煎蛋要八成熟,保留糖心,全麦面包换成牛奶吐司,果酱他只吃白樱桃玫瑰果酱,牛奶要温热,火腿换成土豆泥。”

    许向雅抽气:“真挑剔!这是贵族病吗?不是王子还把自己当王子是吧?我都不好意思骂出脏话了。”随即她又好奇地问道,“稀饭,你怎么知道那么多呀?资料上明明没有呀?”

    沈惜凡嘟嘟囔囔,蒙混过关:“我昨天无意中找到的,上班时候给你提点一下。”

    许向雅唉声叹气:“你最好早点过来,这位王子病的大爷还要等你为他安排伙食呢。”

    一个早上忙得不可开交,但是她心情不错,效率也很高。

    下午许向雅来找她,唉声叹气:“这年头做我们这种工作真是劳心劳命,都是伺候人的命,要是活在古代,咱就是奴才命。”

    沈惜凡大笑:“要是在古代你早就成亲,一群小崽子围着叫你‘娘’了。”

    许向雅啐她一口:“说正事,工作时候态度要严肃端正。”

    沈惜凡抱着一杯茶,清清嗓子:“那你听好了,他只吃瘦肉,主要是猪肉和牛肉,鸡肉一般;喜欢吃粥,尤其是正宗的广东粥,今天菜系就以沪菜为主,汤配炖品,甜点用西米露,夜宵准备鸡丝粥和一些开胃小菜。”

    许向雅边写边惊叹:“稀饭你好厉害,我觉得这个餐饮部经理应该由你来当。”等她说完,便捧着笔记本,急急地跑走了。

    沈惜凡哑然失笑,自己哪是厉害,和戴恒在一起两年多,自然熟悉他的口味——他是个吃货,极其挑剔,自己曾经为他亲手做汤羹,如何能不知道他的喜恶。

    嘴里有种苦味和辣味,也许是藿香的味道,她喝了好多水,仍是觉得辛辣、苦涩。

    中午严恒去就餐,发现酒店为他准备的饭菜甚是合口,便夸赞许向雅,许向雅便向他解释:“严先生,这是房务部沈经理给我的建议,您应该谢谢她。”

    停下筷子,严恒怔住了,是呀,这个世界上除了他妈妈,还有谁那么了解自己的口味,他对食物极挑剔,即便是这样,沈惜凡仍是耐心地为他做饭,他不爱吃她也从不抱怨,总是说自己厨艺不精,但是为什么直到他离开她很久以后,才知道她有多好。

    如时光倒流,还能否补救;如重新邂逅,谁人可得救。这一秒,只差一秒。

    他想抓住最后一秒,去赌一下。

    藿香茶

    方一:藿香5克,冰糖10克,绿茶3克,用200毫升的开水冲泡后饮用,冲饮至味淡。

    方二:藿香、佩兰各10克,洗净切碎,开水冲泡10分钟。

    出自《别录》,藿香,化湿解暑、解表止吐。内伤生冷而恶寒发热,呕恶吐泻,配紫苏、厚朴、半夏等,如藿香正气散。鲜藿香解暑能力较强,夏季泡汤代茶,可作消暑饮料。

    出自《本经》,佩兰,化湿解暑,亦能治脾经湿热、口中甜腻、多涎、口臭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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