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荒草盛夏(01)-《我见青山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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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终于,他沉沉地叹了声:“林媚,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这句道歉包含了很多的内容,甚有一丝不自觉流露出的悔恨。

    林媚怔了一下。

    陆青崖是个不会道歉的人,起码在她的记忆中,他从来没道过歉。

    做错了事,他拐弯抹角地来磨她,逗她,或者想别的法子让事情翻篇,但他绝对不会干脆利落地承认自己错了,更不会说“对不起”。

    这人在骄傲这一点上走到了极端,也就是这一点,让过去的林媚时常觉得又爱又恨。

    “就像你说的,话赶话……这不是我的本意。”他迈开腿,往下走,“谢谢你来看我。”几步到了跟前,低下头去看她。

    林媚缩着肩膀,整个人被罩在他落下的影子里。

    仿佛被命运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。

    她终于等到陆青崖主动低头,却是在人事已非的此刻,在她挥剑断腕,决心一人守着那份热烈且一生一次的回忆,孤独走下去的多年以后。

    眼前一片朦胧,她用力地揉了一下,把沾染了水雾的食指紧紧攥住,哑声说:“我来不是跟你吵架的,这事就翻篇吧。”

    陆青崖声音一样的沙哑,“成。”

    照他以往的个性,是不准备和解的。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,种什么因就敢承担什么样的果。

    今天没忍下这个心,可能是因为在外漂泊的多年岁月,到底是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他;也可能无论他与林媚处于何种境地,都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她在自己跟前落泪。

    陆青崖喉咙里发苦,伸手摸着口袋找烟,烟叼在嘴里,又去找打火机,这回没找着。他烦躁地把烟撅在窗台上,烟丝散出来,空气里一股味儿。

    生平第一次,明白什么叫做有心杀贼无力回天。

    窗外风摇着叶子,沙沙作响,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九年前,那时候日子如盛夏一样张扬热烈,轻易让人想到“天长地久”这个词……

    ***

    林媚第一次见到陆青崖,是在九年前的暑假。那时候她二十岁,刚本科毕业,获得了研究生保送资格,毕业旅行游荡了一圈,在家无事可做,听朋友介绍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,给人补习英语。

    江浦市是个十八线的小城市,那时候市里的英语培训机构还不如现在这样完善,老师的水准尚且比不上他们这些英专毕业的大学生。

    林媚在英国交换过一年,还在全国知名的某英语培训机构实习过,无论是口语还是书面,水平都已相当不错。

    雇主叫陆良畴,有个六月初刚满十八岁的儿子。因其高考成绩不甚理想,便筹划着把他送出国。

    到约定时间,林媚去陆家报道。

    她去之前做了功课,知道那片别墅区地价不菲,但等真的进了屋,发现自己还是有所低估——屋内装潢富丽气派,处处散发着“有钱”的气息,但不是那种“低调奢华”的“有钱”,而是层次不高的附庸风雅。

    陆良畴将她迎进屋,端了杯冰水搁在茶几上,让她少坐,自己上楼去喊人。

    林媚握住水杯四下打量,没坐多久,就听见楼上传来摔门的声音,陆良畴的骂声紧随其后:“……少他妈跟你那帮狐朋狗友混一起,成天到晚吊儿郎当,能不能给老子省点儿心……”

    林媚没忍住抬眼望去,却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从楼上房间里走了出来,头发蓬乱,身上套着件灰色T恤,揉得皱皱巴巴。

    他膝盖弯被陆良畴踹了一脚,身体稍微矮了矮,又再次站定。他打了个呵欠,没睡醒的模样,沿着楼梯走到一楼客厅,往真皮的沙发上懒散地一靠。

    那张英俊年轻的脸上写满了不耐烦,斜眼,看向林媚。

    “你就是新来的家教?说两句英语听听。”

    被人这样直白地质疑,老实说林媚不大高兴,但这份工作薪水给的高,干一个月她就能凑齐去敦煌的旅费——除了学费,她不问家里拿钱,吃喝玩乐的费用都靠自己去挣。

    林媚顿了顿,一时没想到别的,就挑了自己熟悉的,低声念道:“Thewheatfieldshavenothingtosaytome.Andthatissad.Butyouhavehairthatisthecolorofgold.……(麦田和我没有任何关联,真令人沮丧。不过,你有金黄色的头发。想想看,如果你驯服了我,那该有多好啊。——《小王子》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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