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7章 【再取一银行】-《我要做港岛豪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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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实话,吴光耀是真不想投资这些银行了,回报太低了;

    加上自己在香港银行太多了,已经没有兴趣了!

    冯景禧自然不是出售自己的产业,而是想引入大资本,缓解当前的压力;

    前世,冯景禧在1985年,将新鸿基银行的75%股份,以7亿港币售于阿拉伯银行;

    当然,除了保留管理权以外,冯景禧还和阿行签订了股票回购协议,最终的目标是冯氏家族持股达到50%;

    可惜冯景禧在1985年8月,就死于温哥华。

    “老冯啊!我对新鸿基银行并无兴趣!”吴光耀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冯景禧顿时神情一暗,原来他知道吴光耀比较好说话,就打算让吴光耀先入股新鸿基银行,冯氏保留管理权,并签订股份回购协议;

    相当于,吴光耀只是在投资一笔生意,而不是侵占自己的公司。

    不过,吴光耀接下的话,让冯景禧大喜过望;

    吴光耀说道:“我认识一家海外银行的团队——日本的千叶银行,是千叶财团的核心;千叶财团你也许不知道,但是千叶财团的联想集团你应该知道吧?”

    冯景禧连忙说道:“知道,那不是你的企业么!千叶银行我也知道,日本前十的银行了,在香港也有办事处!”

    吴光耀点点头,说道:“我愿意给你牵线,让千叶银行入股新鸿基银行,具体你有什么要求,可以和他们谈!”

    冯景禧大为高兴,既然是吴光耀牵线,那么这笔交易可能达到自己的诉求——冯氏依旧是新鸿基银行的管理权所有人。

    其实,吴光耀本意是将恒隆银行售给千叶银行的,不过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后世,香港的本地银行虽然都有外资背景,但却没有外资银行喧宾夺主的情况;

    本地人管理本地银行,更符合市场需求。

    如果将恒隆银行售给千叶银行,那么还得找个本地管理团队,太麻烦!

    如果千叶银行和新鸿基银行达成合作,至少也能控股70%,就算以后冯氏回购,也不可能超过千叶银行的持股量;

    而冯景禧的二儿子冯永发是个金融人才,冯氏倒也适合作为合伙人。

    前世,香港的本地银行全部沦为外资银行之手,大概的原因就是:家族式银行很难在强手如林的香港生存,没有强大的后盾就得不到市民的信任。

    不过光大银行显然是个例外,虽然也是家族式银行,但吴光耀的资产本来是世界级别的,现在来一个小城市混,那里有混不开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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