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 独家偏爱-《可爱过敏原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没事,已经贴好了。”女生把藿香正气水也打开,“每年都有学生中暑,这可不是小事,轻一点的只是头晕,严重的会得肠胃炎,要是发展成热射病就要抢救了。”

    乐知时听出来,“你是学姐吗?”

    对方很温柔地笑笑,“我一看就比你老是吗?”

    “不是,”乐知时立刻解释,“我是感觉你很熟悉这里,好像也不止一次见到别人中暑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,我大三了。之前在校队当经理,你知道队员们训练也经常中暑的。”她大方地自我介绍,“我叫南嘉,法学院的,你呢?”

    乐知时有些惊讶,没想到会有这么巧的事,“我也是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们是直系学姐和学弟的关系了?真的好有缘。”南嘉也觉得神奇,“这样的话,我们以后可能会常常见到,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都可以找我,不要跟我客气。”

    稍稍缓过来一些,南嘉建议他起来走走,又从包里拿出来一个小电风扇递给他,“你用这个吹着,先不要戴帽子了。”知道乐知时要取快递,南嘉带他走了一条更近的路,两人顺道回法学院。途中乐知时一直对她表示感谢,但南嘉说不要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“我也有个弟弟,和你差不多大,一个人在外省读大学,我看到你会想到他。”南嘉说完又笑起来,“当然了他没有你长得帅。”

    回到宿舍楼下时遇到下来买饮料的蒋宇凡,他看见南嘉特别激动,等到南嘉一走,他就跑过来拉住乐知时,“哎,你小子怎么跟法学院院花走到一起了!”

    “院花?”乐知时不明所以,“你说南嘉学姐?”

    “对啊,你不知道啊。新生报道的时候她是志愿者的组长,当时给我指路了。”蒋宇凡满脸写着兴奋,“接我的大二学长就说这是法学院院花,人美心善,很多人追呢。”

    乐知时忍不住吐槽他,“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,别忘了啊。”

    “明白,我只是对美抱有欣赏的本能,我最喜欢的当然还是我们家小雅。”蒋宇凡打量了乐知时一眼,看到他额头上贴的退烧贴,“你怎么了?不舒服吗?不会是过敏吧!”

    乐知时怕他大惊小怪,于是一边上楼一边解释,顺便说了偶遇学姐的事。

    “果然帅哥就是好,偶遇的都是院花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啊,你中暑也会遇到好心人的。”

    下午的军训蒋宇凡帮乐知时请了假,因为乐知时体质特殊,又有哮喘病史,教官也不敢马虎,乐知时得以在宿舍休息了一下午。但即便室友们撺掇他干脆不要继续军训,乐知时还是坚持第二天就归队。某种程度上他也是个倔脾气,做什么事都很认真。

    离最后的汇演不到四天,他又是被营长选中的护旗手,丝毫不敢懈怠。

    护旗手人数并不多,都是从各个院挑选出来的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的学生,在汇演开始的时候护送国旗。这对乐知时来说是非常光荣的事,上高中他最遗憾的就是没能成为升旗手,只是因为选拔的时候他没操作好,升上去的旗刷啦啦滑下来,把他整个人都蒙住。

    于是他就和这个光荣使命失之交臂。

    为了这次不出差错,他经常在解散后留下来单独训练,绕着操场踢正步,不少人看,但乐知时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。

    军训汇演的当天,身为学生会文艺部长的秦彦也出现在主席台,乐知时一开始没有注意到他,直到自己举着班级大旗经过主席台时,听到熟悉的声音,才发觉正在播报的就是秦彦。但踢着正步的他没有办法回头去看。

    解散之前,各个学院的护旗手都收到了女孩子送的鲜花,除了乐知时,因为法学院一直都没有安排送花的先例。

    不过乐知时并不失落,因为他觉得手捧鲜花是一件有些尴尬的事。

    等到巡演完全结束,教官带着方阵离开大体育场,乐知时的手机响起来,是秦彦的电话。

    “乐乐?你现在到体育场门口等一下我。”

    等了十分钟,两个相伴的女生上来搭讪后又离开,乐知时终于等来了秦彦,他手里还拿着一束向日葵,让乐知时摸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“拿着吧。”

    乐知时觉得很奇怪,他还从来没试过被男生送花,“不用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看你那一副大可不必的表情。”秦彦憋不住笑,对他说了实话,“这是你哥订的,让我在你汇演的时候送给你。他这会儿还在山里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哥买的?”乐知时立刻收了过来。黑色色雾纸包装里是十一支开得正好的向日葵,花朵巴掌大小,每一朵都被精心挑选过,生机勃勃。中间夹着一张黑色卡片,是打印出来的寄语,没有落款。

    [恭喜你成功完成汇演,小旗手。]

    送花不像是宋煜的风格,但寄语是。卡片翻过来,上面是这种花的介绍语,品种名很特别,叫earthwalker,地球行者。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为啥挑这种花,玫瑰不香吗?人家送玫瑰送百合,都挺好看的。果然像宋煜这种母胎单身就是直男取向吧。”

    乐知时低头盯着这卡片,心里冒出一个非常微妙的猜想,也许是他想得太多,但或许这真的是宋煜打的一个谜语。

    其实花名就是宋煜的落款吧,地球行者。

    这样隐藏在表象之下的、只有他们两人可以领会的含义总会让乐知时产生出很大的满足感,仿佛他真的是有别于他人的,特殊的那一个。

    秦彦见他原地发起呆来,两手往兜里一揣,“走,哥带你吃饭去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乐知时抱着花,“我们这样去吃饭不好吧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,你怕别人误会啊。”秦彦笑起来,“放心吧,我女朋友也在,你嫂子,带你见见面。”

    童年的黑历史让乐知时对嫂子这个词有着天然的抗拒,所以他没有作声,但还是跟着秦彦走了。路上他偶遇一间花店,买了个晶莹剔透的玻璃花瓶,吃饭前先回宿舍,把向日葵整理好放进花瓶,换了衣服下来。

    秦彦把他带到学校附近的一间小餐馆,面积不大,但生意好得出奇。他口中的女朋友早早就排队进来,是个长得很可爱的短发女孩,和秦彦很般配。

    “我发现大家突然都有了女朋友。”乐知时没头没脑说了这样一句话。

    “是啊,你啥时候找啊。”秦彦点了菜,虽然乐知时没有吭声,但他点的恰好都是乐知时可以吃的。秦彦的女朋友拿出手机,上面是一个帖子,“还说呢,你学弟这次军训简直是收割了一片少女心,堪比三年前……”

    “三年前的宋煜。”秦彦非常默契地接过来,然后告诉自己的女朋友,“他们俩以前在我们高中就可打眼了。”
    第(2/3)页